整起事件源自日商日立株式会社制作所于2020年10月取得永大机电过半股权后,其所支持的独董黄福雄律师认为另一位独董陈世洋逾越审计委员会职权,执意作成股利配发建议案,附和公司主事者意见,违反独立董事权责,故于2021年2月8日股东临时会提案解任并通过。
陈世洋当时表示绝对不接受在毫无正当理由下,以莫须有的说词召集股临会,以过半股权优势霸凌不顺己意的优秀独董,使他不能再为公司及股东尽监督之责。为捍卫独董制度与他个人名誉,依公司法向律师黄福雄以及永大提告连带赔偿,必须赔偿在永大剩余董事任期的薪酬损失,以正视听。
对于判决结果,陈世洋表示证明当初解任理由是错误的,但遗憾的是无法继续为全体股东再次要求日立提高收购价格来捍卫其权益。
日立于2018年以每股60元提出收购永大,但在陈世洋以会计师专业及小股东抗议下,最后日立提高至65元仍遭质疑永大市值被低估,最后陈世洋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股临会泛宝佳派取得5席多数董事席次永大变天,但隔年日立再次反扑最终以72元高价买入某外资股份取得过半股权,永大并于2022年4月21日成为日立全资子公司经营权大战画下休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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