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一名31岁黄姓役男2022年申请出国攻读博士,而区公所隔年曾致函催告他应于3个月内返国、如期前往受训单位报到,未料却无故逾入营期限5日,检方因此依法提起公诉。

起诉指出,黄姓男子于2022年9月6日以就学身份向移民署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年龄已逾《役男出国出境就学处理办法》第5条规定「役男出境博士就学最高年限30岁」。2023年1月,龙潭区公所向黄男家中寄送军事训练徵集令,函文里明确规定须按时在指定地点报到,并准时前往受训服役。

对此,黄男虽有签收函文的纪录,却逾期未依徵集令报到入营服役,直至后来才向区公所自首,并依法被函送桃园地检署侦办。

检方审酌,黄男犯后主动坦承犯行,依据其具自首状、役男出国申请书、龙潭区公所函文、驻法兰克福办事处函文、桃园市替代役徵集令与移民署入出境等资料,以《妨害兵役治罪》对黄男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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