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前总统川普在纽约封口费案中被控34项罪名,而法院宣判全部成立,最重可判处4年徒刑。川普的罪名是嫌偽造商业文件,以隐瞒向成人片女星「暴风女丹妮尔丝」(Stormy Daniels)提供封口费一事,他担心这破坏他2016年的总统竞选活动。专家称,支付封口费本身并不违法,但检方成功地主张,支付封口费目的在于影响选举结果,这违反了选举法,也是个潜在的犯罪行为。
《每日邮报》报导,英国资深记者尼尔(Andrew Neil)认为,这场审判极具争议,虽然34项罪名听起来很夸张,但其实指的是川普安排他当时的中间人律师柯恩(Michael Cohen)支付给丹妮尔丝的分期付款证据。
检方称,川普和他的团队掩盖了这些款项,以隐藏他们的真正目的。但根据纽约法律,篡改公司记帐条目只是轻微犯罪,通常只涉及轻微的惩罚。检方将付款与违反竞选财务法联繫起来,从而将此事提升为适当的犯罪行为。对许多专家来说,这种连结非常脆弱。审判期间几乎没有讨论过这个问题,也没有人证明这种关联确实存在。
目前川普不会被还押候审。他几乎没有逃跑的风险。这是一桩白领犯罪,而且牵涉的人没有前科。入狱将是一个不寻常的结果。量刑要到7月11日才会宣布,届时川普可能面临从缓刑到四年监禁的任何处罚。
但即使法官决定让川普入狱,而他继续上诉,仍将保有自由之身,直到上诉程序结束。这将需要很长的时间,几个月、甚至几年,足以让川普自由地竞选总统,直到今年11月的投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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