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姓男子与林姓女子在女儿还年幼时,双方就已离婚,女儿则是随林女一同生活,日前,杜男因为已逾65岁,求职甚难,加上名下并无财产,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因此向法院诉请要求孩子尽扶养义务,按月给付8000元扶养费,直到他终老之日为止。

法院审理,杜男的女儿指称,父亲婚后酗酒、打牌赌博,不仅无心工作,连家计分担也未尽责任,更在酒后辱骂或殴打她的母亲,导致母亲身心灵严重受创。

而且由于父亲有重男轻女观念,更未尽到照顾她的责任,她从小就是由母亲一手扶养,父亲未曾探视、关心联络、给付扶养费。她现在也已成家,有2名小孩尚且年幼,实在无力支付父亲的扶养费,也无给付义务。

法官调阅杜男税务财产所得资料显示,杜男名下无确实财产,2020至2022年的所得给付分别为0元、5280元、0元,显无足以维持生活的财产或收入,故杜男主张不能以自己财产维持生活等,应可採信。

法官考量,杜男坦承没有拿钱回家,也很少回家。结婚没有多久,在女儿不到1岁时就分居,没有跟林女住一起,年轻时因为爱喝酒,有辱骂及殴打林女。

法官审酌,杜男在女儿不到1岁时就未共同生活,且离婚时,女儿年仅3岁,杜男身为人父,却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且杜男对林女也有故意殴打及侮辱的不法侵害行为,其情节难认并非重大。日前依法宣判,驳回杜男之声请。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饮酒过量,有碍健康。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

#扶养 #义务 #财产 #酗酒 #家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