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办前民进党立委段宜康「吞曲棍球案」的检察官陈隆翔,遭监察院弹劾,2019年惩戒法院职务法庭判决不受惩戒确定,但监察院2022年第二度弹劾,引爆法界怒火,惩戒法院职务法庭3日仍判不受惩戒。
2014年时任立委的段宜康,在彰化县长候选人魏明谷造势场上,指控对手林沧敏担任曲棍球协会理事长诈领补助款,当时承办检察官陈隆翔认定林未涉案,仅对协会李姓秘书长缓起诉。
监委高涌诚认为,陈对李女以偽造文书、侵占罪缓起诉,但未论断她盗用公印文等犯罪事实,也没有将偽造印章、印文没收,发还李女后结案,严重违反办案程序及检察官伦理规范,提案弹劾并移送职务法庭审理。
但职务法庭合议庭认为,李女偽签署押的行为,在法律属于吸收关系不另论罪,况且陈已在缓起诉处分书中认定她有偽造署押的行为,而偽造的署押部分,执行检察官可向法院声请单独宣告没收,陈办案没有违失,判决不受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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