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县警察局保安警察队惊传员警涉嫌诈欺及洗钱防制法等罪,且已遭该局自检移送福建金门地方检察署侦办。县警局稍早发出声明表示,对于员警违法违纪案件,该局均主动调查,依法严处,秉持「警纪警办」、「毋枉毋纵」立场,及「不掩饰、不庇纵、不护短」之态度,全力配合司法调查。

金门县警局说明,所属保安警察队张姓员警于今(2024)年3月间接获银行来电,称其名下所有之帐户,陆续匯入多笔匯款,因有被害人向内政部警政署165反诈骗谘询专线谘询并报案后,遭列为警示帐户。张员称并未将帐号及金融卡交予他人使用,系接获金融机构通知帐户遭列警示帐户后方知遭盗用,亦不知金融卡于何时遗失遭到冒用,否认有涉案之情事。

金门县警局表示,惟案经被害人提出诈欺告诉,该局仍将张员依涉犯诈欺及洗钱防制法等罪嫌,主动报请福建金门地方检察署侦办,有关张员行政责任及相关人员考核监督不周责任,俟后续侦审结果再行拟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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