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交所表示,新措施已于今年5月24日公告,并自同年12月2日起实施,俾利证券商与保管机构间有充分时间修改相关电脑系统。由于现行规定与新措施是双制併行,故採行新措施与否,由证券商与保管机构双方径行约定。

证交所表示,经初步统计,今年截至4月底资料,证券商若採新措施可节省之相关费用预估最高可达75%,显示开放之新措施为证券商与保管机构降低之交割成本颇具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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