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县府以19.6亿元买回的焚化厂今年起试营运,台东县议会4日通过台东焚化炉每年控留2.4万吨余裕量供中央调度代烧外县市垃圾,台东县府今天声明,焚化厂以处理本县垃圾为主,处理完台东垃圾,有余裕量才会协助其他县市。
环保局6月4日向台东县议会临时提案,环境部环境管理署5月21日来函,台东县焚化厂已能完全处理县内垃圾,有能力帮助处理其他县市垃圾,因此要求台东县每年燃烧垃圾控留2.4万吨的余裕量让环保署调用,以协助其他县市处理垃圾,并经台东县议会审议通过。
台东县府秘书长卢协昌今天表示,目前仅收到高雄市政府环保局及中央来函,中央未叙明替哪个县市代烧垃圾,仅要求台东焚化厂每年必须控留2.4万吨余裕量以供中央调度,将以曾帮助过台东处理垃圾的县市为主。
有里长表示,此案并未与地方意见领袖及里民沟通,卢协昌说,代烧他县垃圾必须先县议会同意,因此通过后会依照相关程序,未来会朝开相关说明会与地方沟通。
民进党籍县议员简维国指出,4日的前一晚才知道台东县环保局的代烧提案,根本来不及讨论只能仓促通过,卢协昌回应,台东县府5月下旬才接获环境部环管署公文,因此依照程序以紧急重要临时向县议会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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