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鼓山区裕诚路昨7日19时15分发生一起行车纠纷,警方接获报案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理。现场为38岁黄男与29岁洪女因行车纠纷爆发肢体衝突,警方获报后火速调阅现场监视器于1小时内通知洪女到案说明,双方到案后互提告诉,全案依伤害及公然侮辱等罪嫌将双方函送高雄地检署侦办。

警方表示,黄男骑乘普重机沿裕诚路东向西方向直行时,洪女骑机车从后方超车,导致黄男险些与其发生擦撞,因此对该车按鸣喇叭提醒,引发洪女不满,双方于路旁理论时发生口角,进而爆发肢体衝突,二人分别持安全帽互殴,黄男头部、手部挫伤;洪女右手、右脸挫伤。警方获报到场时,洪女已先行离开,经调阅监视器锁定洪女,于1小时内通知到案。双方互相提伤害及公然侮辱等告诉,警方询后函送高雄地检署侦办。

鼓山警分局长陈奕良呼吁,民眾在行车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如发生行车纠纷,可拨打报案电话110请求警方到场协助,双方应保持冷静,理性处理,切勿以暴力解决问题,以免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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