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女子不满前男友另结新欢,新欢竟是她的前闺蜜,在社群平台IG上标注前闺蜜帐号,并在限时动态留言「婊子,祝『贱蝶情深』」、「我不要的东西妳要捡,妳是资源回收还是垃圾处理场?」,对方愤而提告,台北地检署依公然侮辱罪起诉王女。
起诉指出,王女因不满前男友与闺蜜交往,去年9月凌晨,使用社群软体IG,在限时动态上留言「婊子,恭喜你打着跟我朋友的名义,跟我6、7年前的男友在一起,祝你们贱蝶情深」。
王女并留言「但是我不要的东西,妳要捡,请问小姐,妳是资源回收还是垃圾处理场?!」,并标注前闺蜜的IG帐号。对方事后报警提告。
台北地检署侦查后认为,王女留言内容,足以贬损对方的人格与社会评价,涉嫌公然侮辱罪,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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