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女子小云(化名)与男友分手后一直郁郁寡欢,而男友的好朋友阿周(化名)则先后邀约对方看电影、在住处聊天安慰,未料却趁机将对方压倒在床,性侵得逞。法官审理,依强制性交罪判处1年8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缓刑3年。
判决指出 ,阿周是小云前男友的好兄弟,两人于2021年5月12日相约前往看电影,而阿周等电影结束后散再邀对方至住处聊天。不过阿周却认为小云只身前来、有机可乘,竟在隔天凌晨十分,无视她表示拒绝的意愿,竟强行将她报到床上,并以身形优势趴压在上,再趁机抚摸胸部、下体,性侵得逞。
事发后,阿周担心恶行曝光,于是拍摄小云当时衣衫不整的模样进行恐吓,还窃录哭成、谈话,并威胁称:「不要讲出去,不然把系争录影传出去,让妳身败名裂」。为此,小云前往警局报案,讯后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诉。
高雄地院审理,认为阿周为逞一己私欲,竟性侵小云导致她身心受创,甚至为了避免东窗事发还出言恐吓,实属不该,并审酌其坦承犯行,也与受害者达成和解并赔偿60万元,另衡量其年纪尚轻、仍就读大学,犯后曾主动联繫小云向她道歉,因此依强制性交罪判处1年8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缓刑3年,提供40小时义务劳务且须接受3场法治教育,缓刑期内谕知付保护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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