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山地原住民议员马见今(20日)在总质询指出,中央故意选在5月初新总统赖清德尚未就职前,巧立各种理由宣布了「新北市保障原住民族就业自治条例」的部分条文无效,严重影响原住民就业权益,询问市府是否提出诉愿,新北市长侯友宜表示,已依照行政救济法的规定委任律师于5月30日向行政院提起诉愿。

马见表示,赖清德的政见中有一项「深化地方自治」,他并在就职演说中提及了「对未来中央和地方的互相合作寄予厚望,要让每一个县市、处处可以安居,人人可以乐业。」

马见指出,但很可惜也很痛心的看到,中央故意选在5月初赖清德还未就职时,巧立各种理由宣布了「新北市保障原住民族就业自治条例」的部分条文无效,包含第4条第3项「未达进用比例之各机关,应按月缴纳差额补助费」、第5条「工程金额5百万以上得标厂商应以一定比例以上工资雇用原住民,未达标准需缴纳代金」、第6条「机关人事异动等待递补期间免缴代金」、第10条「差额补助费及代金应成立原住民就业基金」。

马见说,这些可说是保障原住民族就业自治条例的核心条文,地方政府基于因地制宜之考量,有权订定较严格之规范。这也是新北市一直以来态度,中央不完善的,新北来做。

马见认为,地方自治为宪法保障的制度,具有宪法位阶,国家不得以立法或其他方式侵越地方自治权,更有义务积极形成有利于地方自治发展的制度空间。但即使副总统换成了总统,这依然是党意至上的政府,而保障就业自治条例进到行政院诉愿委员会的结果也是可预期的,当然是依然宣告无效。

他再追问侯友宜,如果「新北市保障原住民族就业自治条例」的诉愿输了,新北市政府是否愿意继续提出行政诉讼,为族人争取应有的就业保障?侯友宜回应,一定会,法制局会配合原民局积极协助相关的救济事宜,看怎样做会更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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