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男子阿周(化名)在办公室看见年轻女同事小雪(化名)低头弯腰看文件是,不顾其他人仍在场,竟徒手拍打对方屁股,不堪受辱的小雪事后也愤而提起告诉。高雄地院审理,依法判处阿周拘役30日,可上诉。
判决指出,小雪于去年1月30日在高雄市某路段的办公室内,与另一名同事正在讨论事情,随后弯下腰查看文件,未料阿周却在眾目睽睽之下,以左手往小雪的屁股拍打,最终性骚得逞;案经高雄市警察局前镇分局侦办,并依法移送地检署。
不过阿周虽然坦承犯行,但却辩解称「只是拍打小雪的髋骨部位」。
高雄地院审理,依据案发时与小雪在场另一名女同事的证词,并勘验阿周与小雪之间的LINE对话纪录截图,同时调阅监视画面发现小雪当下面对阿周突如其来的「袭臀」表现错愕,认为阿周涉犯「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第1项罪嫌,审酌其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因此依法判处拘役30日,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