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程姓男子,2022年底与朋友到某酒吧饮酒玩乐,他发现1名辣妹A女同时与3名友人在酒吧内饮酒玩乐,期间A女大量饮用各种调酒,直到呈呕吐、无意識之醉态,酒过三巡后欲返家,见A女已呈现酒醉之状态,竟利用A女泥醉之机会,假借送对方回家的名义将人带走,返回租屋处、性侵得逞,A女醒来发现自己全身赤裸,向程男询问后始知上情,旋即报警,双方后来达成和解、完成赔偿,法院依乘机性交罪判处2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
判决书指出,2022年12月6日深夜11时许,程男在台南的某间酒吧消费,期间,他注意到正在和3名友人畅饮的A女,因大量饮用各种调酒,直到呈呕吐、无意識之醉态,待7日凌晨2时30分结束后,见A女已呈现酒醉之状态,便藉口要送醉倒的A女回家,拦下计程车返回程男租屋处。
A女下车随即蹲下呕吐,程男见状即上前搀扶,继而将A女抱进其租屋处3楼房间内,利用A女已受酒精影响,知觉迟钝且身体无力而不能抗拒之状态,先以其性器进入A女之口腔内抽动,后以性器插入A女之性器内抽动直至射精,以此方式乘机对A女为性交行为1次得逞。
程男性侵得逞后,自己先到浴室清洗,清洗完毕后,见A女仍在床上呈现酒醉无意识之状态,又故技重施的将生殖器放入女方口腔及性器官,乘机性交1次得逞。A女子酒醒后发现自己全身赤裸、下身隐隐作痛,向程男质问始知上情。
被告于警询及侦查中坦承有于前开时、地饮酒玩乐,结束后背着告诉人搭计程车,随后将告诉人带回其租屋处房间,并与告诉人发生2次性交行为等事实,但否认有何乘机性交之犯行,辩称:是「合意性交」、「约炮」。
法官调查发现,两人对话中「你昨晚有戴吗?还有两次?你应该是没病吧」等语,以及酒吧调酒师、计程车司机证实女方「烂醉如泥」、「断片」认定乘机性交之故意,考量程男与女子达成调解、完成赔偿,依乘机性交罪处2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缓刑期间保护管束,并提供80小时之义务劳务。全案仍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饮酒过量,有碍健康。酒后不开车,安全有保障!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