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李姓女子与简姓女子先前有诉讼纠纷,简女后来竟在自己的脸书及IG帐号张贴,「不知羞耻的小三」、「您当小三当的如此的狂」、「搞到连儿子的爸是谁都不知道?」、「可以因为想打炮特地跑去嘉义帮人家打扫家里?这样说您不脏?」、「人不要脸天下无敌的小三哦」等文章数篇,且同时张贴李女的照片,足以贬损李女之名誉及社会评价。李女因此向简女求偿2万元精神慰抚金,台南地院审理后判准。

李女主张:两造前有诉讼纠纷,简女明知其脸书、Instgram等社群所申设之名称帐号,隐私权限为公开状态,竟基于公然侮辱之犯意,于民国110年6月17日起,以电脑网际网路登入脸书、Instagram社群网站贴文。

张贴内容,「你就继续不要脸唷流量给她推起来,姐姐很想红会让各位看看你这个人有多脏多噁」、「用一个不知羞耻的小三照片来增加流量干嘛?我又不是祢,喜欢躺着让人X需要这么多的流量拉客人?也不是祢要拐有家室有女朋友的人,这样才有伤害费能拿,才能养别人家的男人」、「您当小三当的如此的狂」、「祢是现在没X讨?所以在讨婊?」、「搞到连儿子的爸是谁都不知道?」、「可以因为想打炮特地跑去嘉义帮人家打扫家里?这样说您不脏?」、「人不要脸天下无敌的小三哦」等足以贬损李女之名誉及社会评价之文章。

案件经原告对被告提起刑事告诉,而被告于刑事庭对于原告主张侵权行为事实均坦承不讳,自堪认原告上开主张应可採信。台南地院刑事庭判决判处被告犯公然侮辱罪,处罚金5000元,如易服劳役,以1000元折算1日。

復参酌两造之身分、经济能力、社会地位及被告公然以使人难堪之文字贬低原告人格之行为造成其精神及名誉受损等一切情状,认原告因名誉权受侵害,请求被告赔偿精神慰抚金2万元为合理,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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