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享案例,提醒立遗嘱的眉角,一位70岁王董在病榻上找来两个儿子分配财产,一切都有录音、录影为证,但弟弟不服财产分配将哥哥告上法院,最后还胜诉,关键在于王董并未立「遗嘱」,录音及录影不具法律效力。
律师苏家宏在个人脸书上表示,王董向两个儿子表示,为了集中股权,价值5亿元的公司股票都由大儿子继承,其余不动产以及现金大约3亿元,由小儿子继承,两个儿子在他面前说一定会遵照父亲的意思。
没想到父亲离世后,小儿子告上法院要求平分家产,大儿子则反驳父亲分配遗嘱时有录音录影做为证据,完全依照爸爸的意思分配,是小儿子不孝不愿意遵守。
法院最终判小儿子胜诉,所有财产平分。苏家宏律师分析,王董的遗言虽然可以证明是真实的,但是并没有产生法律效力,大儿子所拿出的影音资料并不是「遗嘱」,只有道德拘束力,并没有分割遗产的效力,因此将所有财产平分。
苏家宏提醒,如果懂得法律,王董只要亲笔手写遗嘱全文,并且亲自签名写上年月日,就是一份有效的自书遗嘱,可免掉一场子女互告的诉讼,这份遗嘱也可以确保他的接班计画有法律的后盾。
目前《民法》上规定遗嘱的作成方式有5种,分别是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密封遗嘱、口授遗嘱及代笔遗嘱,各有不同细节需要留意,自书遗嘱最为单纯,只要本人「亲笔撰写」文末签名留下年月日,修改处也必须签名,就具有法律效力,电脑打字并非亲自撰写会让遗嘱无效。
文章来源:苏家宏律师脸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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