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否决行政院所提国会改革覆议案,赖清德总统今天宣布,依据宪法规定完成签署法案,但也将依法声请释宪。除了总统府、民进党立院党团、行政院声请释宪外,监察院今也发布採访通知,监察院秘书长李俊俋明将宣布向宪法法庭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
监察院在国会改革法案三读通过时,就直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修正草案部分条文未能繫诸于宪法与大法官歷次解释划定并允许之框架,程序也未臻完备,涉违反权力分立。
监察院也点出三点问题,第一、宪法第95条、第96条规定之调查及调阅权等监察职权,仍专属监察院行使;第二、立法院调查权是为取得行使职权所需相关资讯之辅助性权力,本应受有限制,与监察调查权及司法侦查权之行使有别,不应重迭,更不应互相影响或妨害。
第三、监察院调查中案件,非属立法院调阅卷证之对象。监察院指出,依释字第729号等解释意旨,为保障检察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对于侦查中之案件,立法院不得向其调阅相关卷证。同理证之,法院审判中案件及监察院调查中案件,自非属立法院调阅卷证之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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