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县李姓女子在国中时期曾遭霸凌,15年后发现施暴者许姓男子经营水产行,去年10月李女找上许男秀出国中时拍的照片,质问「你国中时欺负我」,挥拳暴打对方头部,还呛「让你的生意做不下去」,致男子头部挫伤併耳鸣、呕吐,李女挨告拒和解,依伤害罪判处拘役50日。
判决书指出,30岁李姓女子发现国中时期的霸凌者许姓男子在草屯镇经营水产行,去年10月进入该店找许姓男子,经确认其身分,拿出手机秀出国中时拍的一张照片,质问「你国中时欺负我」!许男觉得莫名其妙摇头否认,仍遭挥拳暴打头部,甚至撂狠话「我要让你的生意做不下去」!
许男头部受创,头部挫伤併耳鸣、呕吐等症状,立即前往佑民医院就医并开立诊断证明书,事后持验伤单、店内监视器影片及截图向警方报案,控告李女伤害及恐吓等罪。
李女到案认罪说,她国中时期屡遭许男欺负,让她深恶痛绝,当时曾暗自下定决心,有朝一日一定要报仇,对于直闯水产行殴打许男并不后悔,坚持不和解;不过许男则无奈说,国中时根本没有霸凌李女,她认错人了。
南投地方法院法官审理后,认为李女有伤害等前科,不以平和理性的方式排解纠纷,而殴打伤害许男,犯后也不愿和解赔偿,实属不该,因此判处拘役50日,若易科罚金折合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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