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娱乐税法规定,于娱乐场所、娱乐设施或娱乐活动所收票价或收费额,应依法课徵娱乐税。
台湾在110年中因新冠肺炎疫情三级警戒,娱乐场所关闭或管制,加上部分县市实施停徵或减徵措施,致娱乐税收降至11.6亿元,年减32.3%,为民国63年有统计资料以来最大减幅;111年渐朝与疫情共存态势发展,加上基期偏低,娱乐税反弹至16.3亿元,年增40.8%。
112年疫后民眾参与娱乐活动热度上升,娱乐税税收续增16.1%达18.9亿元,为96年以来最佳,今年113年前5月8.6亿元,更创歷年同期最高,六都中的台中市、高雄市亦创同期新高。娱乐税徵收家数方面,因部分业者疫情期间停业,致110年底骤至1.9万家,减少13.7%,至今年5月底恢復至2.1万家,已与疫情前相当。
观察主要县市娱乐税税收,新北市连续7年位居第一,主以选物贩卖机及高尔夫球场贡献最多,各占该市3成左右。桃园市则因户外娱乐活动受疫情衝击较小,109年在高尔夫球场加持下,税额跃居第2,新竹县情况相同,故于111年首次进入前5名。台北市向为艺文活动重镇,疫情前娱乐税税收为全国第2,但疫情期间电影、临时公演等税源明显受到衝击,名次后退,疫情后受惠于KTV、演唱会市场热络,112年及今年1-5月娱乐税收增幅均约1倍,高居六都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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