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名医李光辉担任光辉生命医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告诉公司会计,5年前曾借钱给公司,要求匯款600万,实则并未借款1100万给公司,会计依照指示办理,士林地院审结,依背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月,并没收600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李光辉在2012年间明知没有借款1100万给公司,2018年竟指示公司会计,以公司还款为由,匯款600万元到他的私人帐户内,用作个人用途。

李光辉否认犯行,且未赔偿光辉公司,士林地院审酌李光辉身为公司董事长,竟为了图私利而损害光辉公司利益,依背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月,并没收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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