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交所指出,如兴子公司为他人背书保证核有延迟发布重大讯息、资金贷与他人及多笔背书保证超限,长期未能改善暨未能定期取得转投资公司之财务报表。
经查已违反证交所「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第4条第1项第22款之情事,暨有「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查核作业程序」第9条第2项之情事,故证交所处以违约金10万元,并函知如兴公司嗣后应确实依规定办理并依限改善。
证交所表示,如兴(4414)因违反重大讯息申报及内部控制规定,决定处以10万元违约金。
证交所指出,如兴子公司为他人背书保证核有延迟发布重大讯息、资金贷与他人及多笔背书保证超限,长期未能改善暨未能定期取得转投资公司之财务报表。
经查已违反证交所「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第4条第1项第22款之情事,暨有「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查核作业程序」第9条第2项之情事,故证交所处以违约金10万元,并函知如兴公司嗣后应确实依规定办理并依限改善。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