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1名50岁男子阿国(化名),某日下午在便利超商消费时,看见一名身材姣好的女店员,竟趁女店员在整理商品时,从后方拍打女店员的臀部,女店员受到惊吓后报案,经士林地院简易庭审理后依性骚扰罪,处拘役20日,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指出,阿国于某日下午6时30分许,至台北市士林区某便利超商消费,见女店员在店内货架上补货时,竟意图性骚扰,利用女店员无防备且不及抗拒之际,自后方以手拍打女店员臀部,以此方式性骚扰女店员。
法院审酌,被告无犯罪科刑纪录之素行,其未能尊重他人之身体自主权,竟乘告诉人女店员无防备且不及抗拒之际,以手拍打告诉人之臀部,导致告诉人受到性方面之惊吓,感受遭冒犯而不安,所为显属不当,兼衡被告坦认犯行之犯后态度,虽有意与告诉人试行调解,然因告诉人无意愿而未果,依性骚扰罪,处拘役20日,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