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大同警分局交通分队郑姓警员自2011年起,常在忠孝桥、市民大道等路段拦查砂石车举发高额罚单,藉此向砂石车业者索贿143万余,被新北地检署认定涉犯贪污,但因他在侦查期间死亡,新北地检署予以不起诉处分,行贿郑员的三名砂石车业者则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
检方调查,郑姓警员常在忠孝桥、市民大道等路段拦查砂石车、举发高额罚单,被台北市区砂石车司机广传、互相通报要小心。2017年1名林姓砂石车业者向朋友抱怨郑姓警员开出的高额罚单让他很苦恼,经友人介绍郑认识后,林姓、陈姓、洪姓砂石车业者以每台砂石车每年2万元的对价关系作为「过路费」交付给郑员,郑员甚至还在2018年调整1000元。
案件东窗事发后,林姓、陈姓、洪姓砂石车业者坦承犯行,检方统计3人自2011年起至2021年底共交付143万余元给郑姓警员,检方以其他砂石车司机陈称郑员开单开很凶,以及林姓等砂石车业者坦承犯行,并在开始缴交「过路费」后便极少被开单等事证,认定郑员涉犯贪污,但因郑已去世,检方予以不起诉处分,行贿郑员的三名砂石车业者则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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