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会前董事长郑文灿在桃园市长任内涉贪遭检方声押,桃园地院昨(9)日裁定120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并禁止与同案被告、潜在犯罪嫌疑人及证人等相关人联繫或接触,桃检不服再提抗告,台湾高等法院今(10日)上午已收案分案,将妥速裁定。
本案是因2017年桃市府办理「变更林口特定区计画-工五工业区扩大方案」,地主认为若以区段徵收配地较少,採自办重划配地较多,获利估计可达35亿元,涉嫌在2017年8月以500万元现金,在桃园市长官邸行贿郑文灿。
检方6日认为郑文灿涉嫌重大、有灭证、串证之虞声押禁见,桃院裁定500万元交保,检方抗告后,高院8日撤销发回,桃院9日认为,本案案发迄今多年,且郑交接桃园市长职务迄今已1年半,难认有羁押之必要性,且本件所具备之羁押原因并非不得以其他强制处分替代。
桃院指出,目前交付款项之对向犯除高龄90岁之杨男交保在外,其余被告均已裁定羁押禁见,本案案发迄今许久,相关搜证照片已显现在卷,故难认检方声请羁押之理由有据,裁定郑120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并禁止与同案被告、潜在犯罪嫌疑人及证人等相关人联繫或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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