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第六分局交通勤务繁重,却爆发交通分队小队长指示6名下属以「擦擦笔」代签出退勤纪录,自己事后再以原子笔补上,时间长达1年之久,共10余次不法行为。目前蔡等共7人已调离现职,蔡遭记过2次并移送台中地检署侦办。
台中第六警分局调查指出,交通分队55岁蔡姓小队长,于2、3年前,因故无法准时出勤,指示6名下属拿擦擦笔,先在出勤表上签名,蔡男上班后,再以橡皮擦将下属名字擦掉,签上自己的名字。
警方指出,蔡男不法行为持续长达1年,期间请下属代签10多次,今年初遭检举违反勤务纪律,督察单位立刻进行调查。第六分局副分局长何孟宗表示,蔡员违反勤务纪律部分,上个月已将他记过2次及并改调行政警察职务及调整服务地区。
另协助预留出入登记簿空格之6名员警,分别核予申诫处分并改调行政警察及调整服务地区,时任蔡姓及柯姓分队长督导不周,分别核予申诫处分;针对可能涉及违法部分,依法移请台中地检署侦办。
第六警分局交通案件相当繁重,如今一次调离7位人力,目前仅小队长一职补足,基层大喊工作量吃不消。第六分局指出,交通分队同仁因案调整单位之勤务空缺,分局已请该分队小队长一同轮值处理交通事故,维持线上处理量能,并协请交通警察大队儘快派补交通专责警力,避免影响案件处理时效及品质。
警方强调,对于所属人员涉入不法行为,绝不姑息,秉持勿枉勿纵、绝不护短的原则,深入查究到底,以端正警察风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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