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县陈威嘉2020年起与彭女交往,短短5个月内殴打、凌虐彭的3岁女儿,甚至狠心喂食毒品致死、弃尸掩埋,一审依杀人罪判无期徒刑;二审改依过失致死等罪判14年10月;得易服社会劳动部分,徒刑7月,案经上诉最高法院发回,更二审去年底依妨害儿童发育致死罪,改判16年6月;更三审今天宣判,依对儿童伤害致死罪改判17年10月,仍可上诉。

陈自2020年1月起与彭女交往,常独自带彭女与前夫的所生的3岁女儿出门,同年2月在南投市持器物猛打女童头部,打到她颅骨骨折、硬脑膜下出血、头皮及脸部撕裂、挫伤。

陈越打越狠,5月间先后各在中市以针尖物搓刺女童大腿,在南投市以木板殴打,打到手臂、腿部红肿、瘀青,见女童眼部受伤,竟拿胶带缠绕黏她头部及眼睛好几圈,把女童吓得半死。

同年6月间起,陈不仅改以铁尺及鞋拔等物把女童打得遍体麟伤,还喝令她手脚贴地、臀部上提,身体呈「倒V字型」、俗称「趴拱桥」的凌虐处罚。

陈长年吸食甲基安非他命及FM2等第2、3级毒品,在租用的狭小封闭的套房内,毫无忌惮地吸食甲基安非他命烟雾,女童不但被迫吸入毒品,陈还喂她吃FM2毒品。

陈在6月7日施用FM2毒品后精神倦怠、嗜睡,与女童在房间睡觉,醒来发现她尿床,心生不耐竟再喂吃FM2,导致女童体内毒品浓度太高,窒息死亡。

陈见闯下大祸,竟联络蔡姓友人及彭女以棉被包裹女童遗体、装进塑胶袋,运载到南投县名间乡老家藏在衣橱内,后来因担心尸臭外溢,再移埋树下。

一审时,陈否认犯行,以教育合理化罪刑,法官以殴打体罚稚龄幼童,当成私人发泄情绪,甚至喂食毒品导致死亡,恶性重大,依妨害幼童发育、杀人及遗弃尸体等罪判无期徒刑。

二审以陈也会照顾女童生活,并非一昧责打,难以认定有杀害女童动机,为杀人不确定故意,改依过失致死、使儿童施用毒品等罪判刑14年10月;得易服社会劳动部分,徒刑7月。

案经上诉最高法院发回,更一审依凌虐儿童致死等罪判刑17年6月;更二审去年12月间改依妨害儿童发育致死罪,判16年6月,台中地院更三审今天宣判,依伤害儿童致死罪改判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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