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迈入高龄化社会,加上产业闹缺工荒,届退族续留职场或退休族再就业,成为一股人力新风潮;立法院会三读通过「劳动基准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放宽65岁强制退休规定,明定雇主经劳雇双方协商后,得延后强制劳工退休年龄。
该修正案一方面让资方鼓励高龄劳工续留职场,另方面让有意愿继续留在职场的高龄劳工能有与资方协商的权益,对劳雇双方为更进一步的退休保障修正。(本文未完,全文见此)
随着迈入高龄化社会,加上产业闹缺工荒,届退族续留职场或退休族再就业,成为一股人力新风潮;立法院会三读通过「劳动基准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放宽65岁强制退休规定,明定雇主经劳雇双方协商后,得延后强制劳工退休年龄。
该修正案一方面让资方鼓励高龄劳工续留职场,另方面让有意愿继续留在职场的高龄劳工能有与资方协商的权益,对劳雇双方为更进一步的退休保障修正。(本文未完,全文见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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