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殡葬处21名员工疑涉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罪,经检察官侦结起诉,监察委员蔡崇义、王丽珍、张菊芳表示,主管监督及政风查察机制失灵,明知相关殡葬陋习存在,可及早建置相关公开透明火化排程系统,减少人为操作空间,但均未落实监督执行,监院已通过纠正新北市殡葬处。

监委表示,新北市殡葬处21名员工,自109年2月1日起,以细心挑出骨灰中之杂质、加快火化速度、挑选特定时辰火化、使火化后头骨更具完整性、协助密封骨灰罐及其他妥适处理遗体等名义,对于职务上行为收受殡葬业者交付共计3,053万1,500元之贿款,属集体且有规模计画性犯行,毫不避嫌要求并收受业者贿赂,公然将公家机关办公处所当犯罪场所,而新北市殡葬处系于检、调机关侦办后始发觉上情,主管监督机制失灵。

监委调查,新北市殡葬处自105年至109年陆续接获殡仪馆等人员被检举情资,经统计新北市殡葬处接获第一线现场工作人员疑索贿检举情事计有11案,却以检举内容缺乏具体事实,难以查证等情,而无积极查察作为,亦未能循政风、廉政体系,反映至廉政、检察机关进行更深入查察,未能及早发现而即时处理,相关政风查察机制失灵,使民眾在面对亲人死亡后事悲伤中,仍还受到公家殡葬工作人员索取所谓去秽、压煞红包,犹如二度伤害,严重损及人民权利并斲丧政府公权力。

监委指出,新北市殡葬处本可及早启用火化炉排程系统,让民眾直接透过萤幕得知各区火化炉之火化进度,以达公开透明,且建置排程系统应非属重大难事,却迟至112年5月1日始启用火化炉排程系统。再者,火化现场各角落业已装设监视器,从遗体进场开始,逐一检视棺木、骨灰罐是否放置红包,防止火化炉操作人员与殡葬业者之不当接触,以杜绝人为插炉及收受红包之机会,亦未见落实监督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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