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姓男子因不满母亲无视他以往长期照顾母亲的付出,在重度忧郁症诱发下情绪失控殴打母亲,使母亲伤重死亡。新北地方法院组成国民法官合议审理,考量黄男当时因併发致控制能力降低、又透过修復式司法获得家人谅解,再犯率低,依伤害直系血亲尊亲属致死罪处6年徒刑。

检警调查,黄男因罹患重度忧郁症住院治疗,去年8月24日出院后返回家中与母同住,负责照顾母亲起居。翌日,黄男问母亲早餐想吃什么,母亲称「不想吃」并开始自责让黄男弟弟辞职照顾自己,引发黄男不满,认为自己以往长期照顾母亲的付出被无视,在诱发重度忧郁症下情绪失控,将母亲头部往阳台玻璃门撞击后,又持续殴打母亲,导致母亲重伤死亡。

审理时,黄男坦承伤害母亲致死,检方则不争执黄男因罹患重度忧郁症至控制能力明显降低、符合减刑要件具体求刑6年至8年。国民法官合议庭认为黄男在重度忧郁症刚出院后,仍须负责照顾中风的老母,在母亲拒不配合照料、未受母亲正面情感回馈使情绪受到刺激才会失控犯案,虽然手段凶残,且在犯后又对于受伤的母亲不理会,直到其他家人返家才将母亲送医治疗,犯罪所生损害重大。

但合议庭考量黄男案发后始终坦承犯行,并透过修復式司法在三个月的恳谈下,获得其他家人谅解,医院亦评估黄男欠缺终身持续犯罪特质,认为他若能持续接受治疗,可以降低其在犯可能性,因此依《刑法》伤害直系血亲尊亲属致死罪,处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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