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前立委陈明文去年遭爆以儿子陈冠廷名义贷款1亿元盖养猪场,引发轩然大波,陈明文不满中天电视脸书粉丝专页「民间特侦组」刊出文章及影片,质疑「陈明文父子猪农事业,农委会溢助?」,陈提告中天新闻部赖姓制作人加重诽谤罪及违反《选罢法》,台北地检署7日「打脸」陈明文,认为中天确有採访陈明文父子及当地猪农,报导内容并非凭空捏造,且陈时任立委,补助是否涉及不法,属于可受公评事项,全案不起诉处分。

陈明文因2011年间以新台币3000万元购买嘉义县竹崎乡山子门段61-3、61-6及61-7地号共3笔土地,该3笔土地原本是旧式养猪场陈明文买下这3笔土地后登记在儿子陈冠廷名下。

但不久3笔土地于2011年11月25日、2022年4月22日及2023年4月21日分别向竹崎乡农会设定抵押贷款新台币2500万元、9200万元及1900万元,合计设定抵押贷款1.3亿元,引发各界关注。「司法改革党」党主席张静律师、资深媒体人黄越宏曾赴最高检察署告发陈明文。

去年7月22日,中天电视脸书粉丝专页「民间特侦组」刊出标题「补助涉贪」、影片题目「陈明文父子猪农事业,农委会溢助?」,陈明文向刑事局提告中天新闻部节目开发中心赖姓主任制作人加重诽谤、违反《选罢法》意图使人不当选罪。

检方调查时,赖女表示,各新闻台都有报导此事,依据各新闻报导、採访陈明文父子本人及驻地记者的採访影片,还有农委会主委的声明,所做的综合报导,加上张静、黄越宏曾赴最高检告发陈明文等人图利、背信罪,报导内容并无不法。

检方勘验中天及各大新闻台的新闻影片,认为中天确有採访陈明文父子及云林蔡姓猪农,报导内容并非徒托空言、凭空捏造,赖女有相当理由确信报导内容为真实,并为相当程度之评论,没有诽谤及意图使人不当选罪的犯意。

而且陈明文时任立委,其作为、人格、诚信,均为民眾所关心,且与公共利益有关,属可受公评之事项,不构成诽谤及意图使人不当选罪之要件,赖女罪嫌不足,予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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