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号南向74.3公里处杨梅路段,今(7)日上午6时54分发生火烧车事故,43岁张姓男子驾驶自小客车,不明原因在路肩起火燃烧,新竹县消防局于7时31分到场扑灭火势,这起火烧车案无造成人员伤亡,确切起火原因,由消防局鑑定研判。
国道公路警察局呼吁用路人应遵守交通规则,上路前应确实检查车辆,避免因车辆机件损坏,造成行车危险,发现车辆有异状,立即停靠路肩或避车弯,人员下车面向来车,退到安全处并利用1968App警政报案功能向国道警方报案求援。
国道1号南向74.3公里处杨梅路段,今(7)日上午6时54分发生火烧车事故,43岁张姓男子驾驶自小客车,不明原因在路肩起火燃烧,新竹县消防局于7时31分到场扑灭火势,这起火烧车案无造成人员伤亡,确切起火原因,由消防局鑑定研判。
国道公路警察局呼吁用路人应遵守交通规则,上路前应确实检查车辆,避免因车辆机件损坏,造成行车危险,发现车辆有异状,立即停靠路肩或避车弯,人员下车面向来车,退到安全处并利用1968App警政报案功能向国道警方报案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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