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一名林姓男子47年前于花莲县丰滨乡服兵役期间「不假离营」失踪,林男71岁的母亲还为此找到时任的立委翁金珠陈情,希望国防部能对此案展开调查,然而,47年后仍无林男的任何消息,不管透过健保、劳保投保资料、入出境纪录都无下落,就像是人间蒸发一样,林男的弟弟便向彰化地院声请死亡宣告获准。
1987年9月24日一名来自彰化县的林姓男子于花莲县丰滨乡服兵役期间失踪,军方通知家属表示林男不假离营,林男家属四处打探林男的下落,仍无下文,直到1995年10月27日,林男71岁的母亲曾向时任立委翁金珠陈情,希望能让国防部对疑点重重地此案展开调查。
然而,47年过去了,林男仍音讯全无,林男的弟弟强忍悲痛拿着彰化县警察局北斗分局溪州分驻所受(处)理案件证明单,向法院声请死亡宣告。
据判决书记载,彰化地院调取失踪人健保、劳保投保资料、入出境纪录,均无法得知林男的下落,或证明林男仍生存,林男弟弟主张林男失踪逾7年且生死不明,因此,同意林男弟弟的声请,裁定林男死亡公示催告。
该失踪人林姓男子应于本公示催告公告的翌日起6个月内,向彰化地院陈报现尚生存,如不陈报,彰化地院将宣告其为死亡。无论何人,凡知该失踪人(林姓男子)的生死者,均应于上开期间内,将其所知的事实,陈报彰化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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