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岁陈姓男子8日下午5时10分,驾驶货车行经国道3号南向33公里安坑路段,疑因未保持行车安全距离,不慎碰撞前方2部轿车,造成2人受伤,被送往恩主公医院治疗,3车驾驶皆无饮酒。
国道警方说,2名伤者分别是7岁男童及5岁女童,2童头部疼痛,无明显外伤,事故现场于下午5时29分排除。
国道警察大队呼吁用路人依速限行车,并保持安全距离,随时注意前方动态,不要疲劳驾驶,遇车流回堵应开启危险警示灯警示后车。高速公路事故最常见的肇事因素就是未保持安全距离,除处罚3000至6000元,若因而肇事致人重伤或死亡,亦将吊扣或吊销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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