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动保处日前接获通报,有民眾在万华区电影主题公园弃养一笼名为「十姊妹」的鸟。由于饲主迟迟未现身,动保处在警方协助下调阅周边监视器影像,最终查获弃养鸟笼的男子。动保处表示,依据《动物保护法》,弃养动物者可处以3万元至15万元的罚锾,而这笼遭弃养的鸟则已开放民眾认养。
动保处表示,民眾于7月3日通报,发现电影主题公园内遭人放置鸟笼,内有约16只「十姊妹」,原以为是饲主忘记带走,但饲主一直都未出现,民眾才于隔日通报动保处收容安置。动保处为追查违法弃养动物之行为人,沿路调阅周边6处监视器画面,最终找到弃养行为人,并请他到案说明。
行为人表示,因新买的小鸟晚上太吵导致他无法睡觉,才将整笼鸟自西寧南路50巷内租借YouBike,并骑至峨眉路后转进电影主题公园内,再将鸟笼遗弃在电影主题公园,认为会有人带回去收养。
动保处说明,弃养动物依动物保护法第5条第3项规定,可处3万以上15万以下罚锾,目前遭弃养的「十姊妹」,尚在动保处等待新饲主认养。若民眾发现动物疑似遭弃,可立即拨打24小时动物保护专线1959,动保处将立即派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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