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李姓女子搭乘台铁第3282次区间车时,竟在车厢内对一名女性乘客A女伸出狼爪,趁对方无法反抗之际,徒手触摸A女臀部,意图性骚扰得逞。事发后,A女立刻报警,警方经调阅车厢监视器画面,迅速锁定嫌犯身分,将其依法送办。

判决书指出,案发当天下午10时50分许,李女在臺铁第3282次区间车第一节车厢内,见A女从身旁经过,突然跨步上前,伸手触碰A女臀部。李女在侦讯中虽坦承碰触事实,但辩称是因A女挤过来感到害怕,并非有意性骚扰。

然而,警方透过监视器画面确认,当时A女的行进路径并无异样,与李女间也保持一定距离,李女所谓「被挤」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法院审理时,李女因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应讯;法院强调,李女仅因一时衝动,在A女未及抗拒之际,作出不当行为,显然缺乏对他人身体自主权的尊重,对A女造成极大心理伤害,这样的行为实在不可取。法院依《性骚扰防治法》认定李女行为已构成性骚扰罪,判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

#李女 #臀部 #台铁 #台南 #区间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