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太阳光电的部分,已核发「国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请开发意向书」计354案,其中属于渔电共生者18案;委托改良利用已签约三案,面积约213.33公顷,预估装置容量约190.28千瓩(MW);委托经营已委托经营48案,面积约429.27公顷,预估装置容量约420.07MW;标租签约且存续中18宗土地面积约19公顷,预估装置容量23.73MW。
至于风力发电,离岸风力发电提供使用部分,已就19处风力发电场址核发「海域土地提供申请筹设许可同意书」;其中14处核发「海域土地提供离岸式风力发电系统使用同意书」,七处已商转、一处同意终止使用。
陆域风力发电委托经营方面,获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准设置,并已委托经营且契约存续中49案,面积约5.87公顷,预估装置容量约293.53MW;委托改良利用部分已签约并完成招商一案,面积约27.52公顷,作为风机水下基础制造基地及重件码头。
最后则是地热能发电,财政部盘点,委托改良利用方式签约并完成招商一案,委托经营已签约五案,面积约18.35公顷,预估装置容量39.69MW。
此外,因应2050净零排放政策及产业发展需求,财政部日前也首度于国有土地引进自然碳匯产业,择定宜兰县三星乡及臺东县池上乡两处国有土地,由得标厂商新植造林申请取得温室气体减量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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