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民党中央党部大楼,遭不当党产会认定是不当取得财产,处分追徵11亿3972万9956元,国民党打官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党产会处分如何认定国民党土地及原建物,系以「交易时显不相当之对价」所取得,此攸关党产会追缴原告其他财产价额有无理由之判断,仍未见叙明,判决撤销追徵处分。可上诉。
另,国民党「大孝大楼」2019年遭党产会认定属于不当取得的财产,因大孝大楼已拆除且移转他人,党产会追徵7.8亿多元,国民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8月15日台北高等行政院认为,国民党不是用无偿或交易时显不相当之对价取得,也不是违反政党本质或其他悖于民主法治原则之方式取得大孝大楼,判决撤销党产会处分。国民党与党产会的行政诉讼已二连胜。
党产会立案调查国民党取得北市中正区中山南路11号建物(1998年重新建造前之原建物)后,2018年7月24日认定,土地及原建物是国民党以违反政党本质、悖于民主法治原则方式取得之财产,并因土地已移转于他人,原建物亦经拆除,而无法返还,党产会于是处分,从国民党其他财产追徵其价额共计11亿3972万9956元。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