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112年下半年以来,因房市交易热络、房价上涨,带动全体银行不动产贷款余额快速成长,部分银行承做不动产放款已接近「银行法」第72-2条规范上限或银行内订「警戒值」,爰自本(113)年初以来,部分银行自行採行相关不动产贷款管控措施,如审核期拉长、排队拨款等,当时部分媒体称之为「限贷令」。所谓的「警戒值」包括:1.商业银行办理住宅建筑及企业建筑放款之总额,不得超过放款时所收存款总余额及金融债券发售额之和之30%。银行多以28%~28.5%作为内部警戒值。2.不动产贷款集中度=(购置住宅贷款+房屋修缮贷款+建筑贷款)/总放款,本年6月该集中度已高达37.43%。
二、鑑于本年以来全体银行不动产贷款集中度2居高,本行于8月12日至21日间邀请银行来行座谈,吁请银行自主管理不动产贷款总量,以改善信用资源过度集中不动产贷款情形,避免资金流向非自住之投资客或投机客,造成囤房、炒房。
三、上开自主管理不动产贷款总量措施,系由银行依据自身经营情况,于未来一年内以渐进方式逐步调整,银行有充裕时间调整不动产贷款相关授信业务。
四、本年8月21日及22日本行发布新闻稿后,部分论者将近期民眾抱怨申请房贷困难情形,归因于本行吁请银行自主管理不动产贷款总量之道德说服措施所致,与事实不符。
五、本行重申未来一年各银行自主管理不动产贷款总量,不应影响无自用住宅民眾购屋,以及业者推动都市更新、危老重建、社会住宅等配合政府政策相关用途,及企业购建自用厂办等所需之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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