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网友昨天指出,好友住的台北某社区大楼贴出新公告,大厅是社区的门面,严禁住户把大厅沙发区当家里客厅使用,规定住户限使用1.5小时,让好友不爽,每个月管理费近3000元,却不能用公共空间,于是待在大厅2小时不走,和管委会总干事吵起来,还被呛「不爽你可以搬走」。
原PO昨天在PTT发文,好友住在台北某社区,但最近社区公告大厅沙发区是短时间会客访谈用,禁止当成自家客厅,为维持公共设施品质、住户权益,住户使用大厅限1.5个小时,好友看到公告后一肚子火,每个月管理费将近3000元,凭什么限制住户使用公共空间。
原PO表示,于是好友跟管委会总干事吵起来,对方呛他「不爽你可以搬走呀」,惹得朋友更怒,决定挑战管委会,昨天待在大厅沙发坐了2小时,管理员劝朋友离开,「不然可能要报警了」,好友回呛「你报呀」,结果管理员也不敢报警,最后不欢而散。好友还说,他就等大楼管委会提告,或是有人对他动手,他搜集到证据再提告。然而原PO不解,「这栋大楼管委会搞这东西是满离谱的,合法吗?」不知该怎么帮好友。
贴文PO出后,许多网友认为这规定不合理,「路人不行,住户想待多久都可以吧」、「有点好笑,住户待超过1.5个小时又怎样」、「管委会突然公告这事本身就不合理,规约可不是管委会说了算,要开会决议的」;不过也有人怀疑事出必有因,「应该前面是有人占着大厅,搞得大家都不舒服」、「你如果遇过一群人霸占一整天吹冷气聊天,你就会举赞成票了,而且1.5小时是也够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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