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80岁何妇怀疑交往10年游姓男友劈腿,前年7月间到游住的三合院泼汽油点火,火势烧毁三合院、延烧邻宅。何否认纵火,法官勘验加油站及火场等监视器影像,并查出她20年前当小三,到元配住处纵火被判5年,犯罪手法及情节雷同,依纵火罪判7年10月,何不服上诉,二审驳回维持原判,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何妇患有肢能障碍,与游男交往10年,游借住前岳父在中市的三合院北侧建物,何、游两人2022年7月17日一起到庐山泡温泉,何怀疑游另有新欢而心生不满。

何隔天清晨7时许骑机车到加油站,买49元汽油灌入塑胶空桶,以黄色塑胶袋装好,放进机车置物箱。她等游出门工作后,骑机车到游住处查看,10时许进住处2楼泼洒汽油、以打火机点燃,随即下楼骑车离去。

北侧建物起火延烧,经民眾通报,消防队到场扑灭火势,三合院北侧建物主要结构已丧失居住效用,西侧建物及邻宅也受烧严重。

何坦承购买汽油并到现场,但否认纵火,辩称是游放火栽赃,她没有建物钥匙,且肢体障碍行动不便,若爬到2楼放火,无法顺利逃生。

法官勘验比对加油站、火场监视影像及火调鑑定,认定何将所购汽油装进黄色塑胶袋,并带进三合院北侧建物纵火,她离开4分钟后,现场即飘出烟雾起火,期间并无他人进出,且她在场行走状况并无不便。

此外,法官追出,何在2002年间与已婚郑男交往同居,她因郑另再劈腿,邀元配王女同去抓奸被拒,对王心生不满,以宝特瓶装柴油到王住处泼洒,点火后逃离,所幸火势及时扑灭,王宅未遭烧毁,何因而被判刑5年。

法官认为,何因感情问题犯案情节及手法雷同,以此品格证据作为佐证。一审依放火烧燬现供人使用之住宅罪,判处徒刑7年10月,何不服上诉。

台中高分院审理,认为何仅因怀疑男友另有新欢,就到他住处放火,延烧邻房危害公共安全及财产损失,且否认犯行、毫无悔意,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原审认事用法均无违误、量刑妥适,应予维持,判决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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