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传媒」记者的林献元涉受「中共福建省委员会」官员指示,于去年10月至12月总统大选期间,委托自称「民调专家」的退休副教授苏云华捏造9波假民调案件,30日上午宣判,台中地院将林依《公司法》、《选罢法》判8个月有期徒刑、褫夺公权2年,苏依《选罢法》遭判4个月有期徒刑、褫夺公权1年,皆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全案源于去年10月至12月总统与立委大选期间,林涉受「中共福建省委员会」官员指示并收受人民币13万元,委托苏捏造9波假民调并在多家网媒发布。台中地院30日宣判,林未出庭听审,苏则在家属陪同下出庭,审判后苏未受访则离去,期间只低调表示说出一句「我一块钱都没拿」。
检方查出,林于2023年4月间受中共福建省委员会官媒的林姓等高层邀约,招待赴厦门旅游,林并找苏一同前往。旅游返台后,林成立「指动新媒体传播有限公司」和「元丰传媒」等网路新闻平台,大陆官媒高层更匯入人民币13万元给林托购茶壶及写稿宣传费等。
林2023年10月间委托苏,约定自去年10月11日至今年1月3日进行10波「2024年中华民国总统大选民调」,并以每波民调15万元为酬劳,预计给他150万元等,更签立「本合作为无偿进行」及150万元借据规避调查。没想到,苏仅在各地火车站随机拍照,或仅面访1人却捏造访10人或150人的数据,先后制作9波假民调;而林收到假民调资料后,甚至自行将侯友宜支持度调高1.5%、赖清德支持度调降1.5%,后陆续发布于多家网媒平台。
台中地检署以林、苏涉嫌重大,依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反渗透法》等罪起诉,并请法院审酌从重量刑;全案30日上午宣判,台中地院将林依《公司法》、《选罢法》判8个月有期徒刑、褫夺公权2年,苏依《选罢法》遭判4个月有期徒刑、褫夺公权1年,皆可易科罚金。
林献元的委任律师朱清奇回应判决指出,违反《公司法》部分,林承认,无争议,被控违反《反渗透法》部分,法官认为不成立,感谢法官明辨,至于违反《总统副总统选罢法》部分,将等收到判决书之后,再与林讨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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