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法律学院特聘教授张文贞今获提名为司法院长,而其日前以专家学者身份,出庭提供国会改革法释宪案之法律意见时,主张「违宪」!她说法案临时改为无记名举手表决是明显重大瑕疵,且国会调查权等违宪。
张文贞教授当时说,这次修法程序临时改採不记名举手投票,使选民无从知悉其代表行使职权之意见,有违代议政治与责任政治。立院职权法具有准宪法法律定位,其增修直接影响宪法规范内容及宪法机关之运作,相关程序是否有明显重大瑕疵,应採严格标准予以审查。
张文贞表示,立法院之调查权,属立法院行使其宪法职权所必要之辅助性权力,此业经释字第325号、第585号、第729号解释肯认。但前开解释亦就立法院调查权行使设下明确界限。立法院调查权之行使,尤须符合释字第585号解释所要求对被调查人之程序保障,包括事前告知受调查人受调查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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