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阮姓士官昨(1)日凌晨1时多,协助送外套到雾峰警分局内新派出所给被通缉的33岁王姓友人时,外套被警方搜出1颗步枪训练弹,被警方依《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移送;十军团表示,全案现由台中地检署侦办厘清案情。
台中市警察局雾峰分局内新派出所员警1日凌晨1时10分许于大里区大明路临检时,查获王姓通缉犯将人带返派出所,王嫌并请友人阮姓男子协助送外套到派出所,没想到警方检查时竟在衣物口袋发现1颗步枪训练弹,全案依《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移送台中地检署侦办。
陆军第十军团指挥部表示,所属机步第234旅阮姓士官休假期间,遭台中市警局雾峰分局员警查获5.56公厘步枪弹乙颗,为厘清案情,全案现由台中地检署侦办中;本部后续将秉「毋枉毋纵」原则,全力配合检警调查,倘有不法,将依规定严惩不贷。
十军团并指出,本案将援引为例,持恒要求各单位强化官兵法纪教育及人员考核作为,以严肃部队纪律,确维军誉。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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