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地检署获报陈姓男子涉嫌持有枪枝,前往云林县斗南镇某铁工厂,查获自制柺杖枪、钢笔枪等,检方5日表示陈男将登山杖的柺杖头拆解改造为具有杀伤力枪械;另钢笔枪亦神似钢珠笔,此等如同日常生活用品的枪械,伤人于无形之间,幸即时查获未流出,向云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陈男获准。
云林地检署检察官段可芳指挥警方侦办陈男涉嫌持有枪枝案件,经搜证完备,本月1日持搜索票执行搜索,发现陈男将铁工厂作为制造枪炮弹药工厂,现场扣得狙击空气枪1支、银色钢笔枪成品1支、黑色拐杖猎枪成品1支、红色拐杖猎枪半成品1支,以及各种制造枪枝、子弹的工具等物。
地检署表示,经讯问,认为陈男涉犯《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第8条第1项,未经许可制造具杀伤力之枪炮,以及同法第12条第1项未经许可制造子弹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为5年以上重罪,且有勾串、灭证及逃亡之虞,2日向云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地检署指出,陈男本身为铁工师傅,具备高度专业技术,将登山杖的柺杖头拆解改造为具有杀伤力枪械,其外观与一般登山杖无异,击发处藏在拐杖头握把处;另钢笔枪亦神似钢珠笔,仅需往钢珠头如伸缩按钮按下,即可击发。此等如同日常生活用品的枪械,伤人于无形之间,幸即时查获,未流出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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