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姓运匠去年到逢甲夜市载客,得知女客小莉想看夜景,免费载她去望高寮观赏夜景。事后,小莉指控,黄趁机伸咸猪手,对她搂腰邀「当小女友」、环抱袭胸还讚「胸大、腰细」,她恐遭不测配合赏景、搭车返家,即告知亲友报警。一审依强制猥亵罪判3年6月,经黄上诉,二审以已调解,改判3年2月,可上诉。
16岁女高中生小莉指控,她去年8月9日晚间8时许在逢甲夜市透过车队平台系统叫车,要回北屯区住处;黄经车队派遣来载客。小莉在车内閒聊时告知黄,她就读高二,很想看夜景,黄立即表明愿意免费载她去,按掉跳表计费,驾车到望高寮、蓝色公路等景点。
两人下车赏景、拍照聊天之际,黄冷不防地伸出咸猪手揽住小莉腰部,询问:「要不要当我的小女友」,小莉没正面回答、闪躲;黄从后环抱她猥亵袭胸,称讚小莉「胸部很大,腰很细」,趁机想一亲芳泽,小莉斥骂反抗,黄才停手。
小莉说,她大受惊吓、觉得噁心,虽斥骂闪躲,但怕反抗太激烈,对方恐作出更过分的事,仍配合聊天、拍照,并搭黄的车返家。
小莉当晚透过Line传讯给友人,并紧张发抖地告知胞弟遭遇,经家人陪同报警。
黄否认犯行,辩称小莉自称是大学生,还用刷卡叫车、抽电子菸,他并不知未成年,且没做不礼貌的事。
一审以小莉指控、亲友等人证词、通讯内容,不採信黄说法,认定他利用驾驶供不特定人运输交通工具之机会犯强制猥亵罪,判刑3年6月,黄不服,上诉。
台中高分院审酌黄虽矢口否认犯行,但已与小莉达成和解、赔偿,改判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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