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潭子区户政事务所登记课方姓户籍员涉嫌自2022年1月起在受理民眾申请核发户籍誊本、印鑑证明等事项后,透过未存檔入案或登载不实低报金额,在每日结算时将短报部分侵占为己有,金额合计6万515元,全案经检方侦办后,昨(10日)依贪污等罪将方男起诉,并声请没收其犯罪所得。
台中地检署接获情资检举方姓户籍员疑似利用经办业务从中侵占民眾缴付的行政规费,未核实缴库。
经指派检察官吴升峰指挥法务部廉政署中部地区调查组、调查局台中市调查处侦办,发现方男自2022年1月起至2023年3月止,在受理民眾申请核发户籍誊本、印鑑证明等事项时,登入户政资讯系统列印民眾申请文件后,未依程序存檔入案,或登载不实申请张数。
检方查出,方男透过此手法,使户政资讯系统查无或低报民眾申请案件应付金额,进而于每日结算时将所收未列帐的行政规费占为己有,每笔侵占金额10至20元不等,侵占金额合计6万515元,罪数(以1日犯行计算1罪)合计250罪。
检方侦办后,认定方男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侵占公有财物、《刑法》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嫌,昨(10)日提起公诉,并声请宣告没收犯罪所得新台币6万515元。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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