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受刑人阿德(化名),去年6月因为对狱友小伟(化名)强制猥亵,近日台中地院作出宣判。阿德因犯强制猥亵罪,属累犯,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被告阿德与小伟于2023年6月2日晚间,两人皆在法务部某监所的同舍房间内。当晚约22时55分,阿德见小伟躺在床上准备入睡,竟心生歹念,于是违反小伟的意愿,强行掀起其内裤,抚摸其臀部。小伟感到不堪其扰,试图用手将内裤拉回原处并推拒阿德,但阿德并未因此停止,反而多次重复其猥亵行为,最终小伟向监所人员报告才得以揭发此事。
法院认为,阿德对小伟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其性自主权。虽然被告及其辩护人声称小伟对其行为并未明确拒绝,甚至曾以香菸作为交换,然而法院经过详细审核证据后,仍认为阿德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对小伟造成了实质伤害。
法庭调查,阿德的行为已多次出现,并且经现场监视器录影资料证实,阿德的行为确实违反了小伟的意愿。
法官审酌,阿德另案在监执行,为逞一时色欲,不知尊重他人身体及性自主意愿,竟以前开方式对同舍房其他受刑人小伟为强制猥亵行为,致被害人身心受创,足认被告恣意踰矩之行为,甚为不该根据法律,强制猥亵罪不仅侵犯了个人的性自主权,还对被害人的身心造成了严重损害。阿德因其累犯身份,依强制猥亵罪判处10月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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