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因涉京华城弊案,遭羁押禁见,但沈进看守所后身体状况不佳,上吐下泻,沈的辩护律师越方如到台北地院递状,声请具保停押,希望法院基于人道立场,准其交保,法官今(16)日裁定沈庆京7天内,补正刑事声请具保停止羁押状之签名或盖章。
涉嫌行贿的沈庆京,遭法院认定,他虽名义上是捐款给应晓薇,但是希望透过应的市议员身分,拿到容积率,是贿款而非捐款,且他遭搜索企图离开住家,有逃亡及灭证、串证之虞遭裁定羁押禁见。
羁押中的沈庆京5日传出身体不适,被紧急送新庄部立台北医院治疗,有民眾在医院目睹沈庆京坐轮椅被推进医院,面对护理人员询问不但无法清楚回答,甚至还全身抽搐,最后被推进电脑断层室检查。
沈庆京之前以年迈健康因素,表示不可能逃跑、不会串证,但高院认为,沈有湮证、勾串证人及逃亡之虞,虽曾戒护就医,但已返回看守所继续治疗,无罹患重病不能羁押情形,抗告无理由,驳回确定。
沈的律师越方如19日发现,发现沈上吐下泻,身体状况未见改善,沈的辩护律师越方如晚间赶赴台北地院递状,「希望能声请具保停止羁押,他(指沈庆京)真的情况不太好」「我觉得基于人道考量,法官要慎重调查,但最后当然还是尊重法院的决定。」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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