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庭昨(20)日对死刑是否违宪作成「有条件」合宪判决。法务部今(21)日重申,对于部分不符合判决意旨的法规,将尽速依法检讨及配合相关机关修法,至于对于符合非常上诉救济程序的个案,也请最高检察署依法严谨审核,并吁请法院妥适处置人犯羁押问题,避免造成社会恐慌。至于是否执行死刑,将按照最高检审核结果依法处理。
法务部说,对于目前收容中的37名死囚,在最高法院撤销确定判决前,仍依法收容,目前37人犯在判决确定前均合法羁押,于判决确定后,依监狱行刑法规定收容,宪法法庭固认37名名死囚主张判决违反宪法保障生命权之意旨,但依宪法诉讼法规定,检察总长仍得依职权或死囚请据以提起非常上诉。
法务部表示,若最高检提非常上诉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即回復到判决未确定前状态,37位人犯将无法再依监狱行刑法收容,不过,他们歷经法院多次审理,认事证明确,为避免释放发生人犯逃匿,将促请最高检察署具体建议最高法院于撤销死刑确定判决时,如未同时自为判决,应启动羁押程序。
最高检察署指出,会就宪法法庭判决内容依相关法律规定妥速办理。宪法法庭虽然认为死刑不违宪,但有其他部分法律规定或个案适用程序违背宪法意旨,相关原因案件可依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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