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目击,1辆红色福斯轿车的车子后轮装着拖吊车辅助拖吊的「辅助轮」,21日却在台中市街头趴趴走,质疑「这样就可以不用缴罚单吗?」并指「后方还有拖吊车在追」,台中市警六分局则说,该行为已违法,若民眾检举可依法告发。
有网友21日在网路平台Threads贴出一段影片,影片中1辆红色的福斯轿车,后车轮2个轮子都装着拖吊车使用的「辅助轮」,看似是要被拖吊,但该车辆却在台中市文心路往中清路方向行驶,网友忍不住PO文只「惊!!这是什么情况?」网友质疑,后车装着拖吊辅助轮,却在路上趴趴走,这样就不用缴罚单吗?还提到「拖吊车在后面追」,但是没拍到。
警六分局指出,经查询后,不论是文心拖吊场或崇德拖吊场都没有该辆车辆的拖吊入场纪录,交通局方面也没有违规拖吊纪录或遭民眾检举;经检视影像,确认该车后轮装着辅助轮,可能会有影响煞车的情况,已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规定。
警方指出,依规定,若汽车的煞车位调整完妥灵活运用,或是方向盘未保持稳定准确,仍使用者,可处1800元至3600元罚锾,但必须要有民眾检举才可依法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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